(一)办公室(3022291):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;收集、分析、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;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,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,制定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,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档案管理、内外活动安排、财务财产管理、保密、档案、接待、信访等工作。
(二)政治处(3029403):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局机关的国家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作;承办县、区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;负责全市律师、公证员的职称评审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;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组织建设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
(三)法规教育科(3053671):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,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,审查和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,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。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。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。负责司法资格考试工作。
(四)公证律师管理科(3027254):负责全市律师机构和社会咨询机构的设立、登记、年检注册、注销工作,指导监督全市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。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并指导、管理、监督公证业务活动,负责涉外及涉港、澳、台地区公证事务的报批工作。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的业务工作。
(五)基层工作科(3028497):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、司法助理员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,指导人民调解、社区矫正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,负责指导全市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,指导协调对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,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注册和年审工作。
(六)法制宣传科(3027931):负责拟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;组织实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工作;指导协调、督促检查各区县、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;承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工作。
(七)监察室(3026934):负责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查处,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。